欢迎您来到安徽时代信息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时间:
 
站内搜索
  《时代信息》公众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旅游天地
 
 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传真  → 时事传真
合肥好“气质”收获652.5万元补偿金
浏览次数:529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字号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我省产生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6617.3万元,16个市均获得补偿,其中合肥市位列第三,获得652.5万元补偿金。

去年7月,《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出台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对各设区市实行季度考核,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对上年度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设区市,年度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若该市PM2.5年均浓度较上年进一步改善,年度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PM2.5不降反升的,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设区市。此次发布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显示,池州市获得补偿金最多,为1152万元;马鞍山市、合肥市分列第二、第三,分别获得828万元、652.5万元。

据了解,为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去年,我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季度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的县(市)区、开发区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县(市)区、开发区。去年市级补偿各县(市)区、开发区大气生态补偿资金共计1703.6万元。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体育频道 | 本站公告 | 本网简介 | 安徽名人 | 常用电话 | 综合信息 | 友情链接 | 权威论谈 | 走进名人 | 重点企业 | 领导访谈 | 灵璧奇石
CopyRight 2002-2024 版权所有:安徽时代信息网 皖ICP备17024205号-1
联系电话:0551-65693435 E-mail:ahsdxx888@163.com   邮编:237000
本站声明:未经本站同意,任何人不得下载、转载或使用本站文件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