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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依法行政1号文件 要求履行公益诉讼应诉职责
浏览次数:556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3日  【字号

12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今年1号文件的形式,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2017年5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支持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此次在省级层面,安徽制定又一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应诉工作,在全国亦属首次。

据悉,按照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领域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或者不作为。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对行政公益诉讼4个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4个领域的主管部门负有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活动。

对检察机关诉前提出的检察建议,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对照,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公益诉讼生效裁判,被诉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

通知还就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作出了规定,并特别要求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与同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整理汇编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联合检察机关对行政公益诉讼多发领域、多发地域开展执法检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行政机关予以通报,以推动问题整治到位。

通知还随文转发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安徽省委呈送的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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