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池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市已正式启动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月底。 据介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含本市户籍、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和就读学生)均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此次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24元。针对重点人群,我市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无需缴费,低保对象每人缴费40元,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每人缴费160元。
2026年度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2026年底前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周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27年1月1日至1月底前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上年度已在本市参保的居民,可线上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渠道完成缴费,或线下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缴费。首次在本市参保的居民需先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此外,职工医保参保对象可通过个人账户绑定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后,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有至少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按时办理参保缴费,避免因错过集中征缴期、断保等原因产生待遇等待期,影响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