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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可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
浏览次数:14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1日  【字号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从“主要服务购房”转向覆盖购房、租房、装修、物业、老旧房更新等全周期住房消费。
   其中,在购房提取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其中,非按揭购买广州住房,支付购房款后便可申请;非按揭购买异地住房,支付购房款满6个月后申请。
   租房提取方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个人月提取额度上限由原有标准调高至25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不结转次年;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孩未成年)可再上浮40%。已备案租赁合同租房,月提总额不超租金且普通家庭上限5000元;租住公租房按租金提取。
   其他新增场景包括:支持本市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提取、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按建筑面积×2.5元/㎡×12核算);购房、租房提取频次拟调整为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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