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马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年行动。此次行动为期一年,旨在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方案》紧紧围绕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行政制度供给、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争议防范化解能力、提升法治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和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10个方面,制定了26项具体举措,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同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方案》中对几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在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管理,确保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在优化行政制度供给和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方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率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集体讨论率均为100%,确保每一项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在提升行政争议防范化解能力方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文明规范执法,推动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确保行动落地见效,《方案》构建了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不仅将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任务,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市委依法治市办还将定期调度、清单管理,推动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年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结合《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工作举措,全面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方位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同时,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特色品牌,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为争创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筑牢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