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印发《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作登记报告制度》,明确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行为实行登记报告,推动形成“不能插手、不敢干预”的监督机制。 该制度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包括各级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凡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方式干预招标投标正常开展的,均属违规插手干预行为。
制度详细列出了15类具体插手干预情形,涵盖规避招标、指定代理、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干扰评标定标、泄漏信息、介绍牵线等多个方面,基本实现对招标投标全过程关键节点的监督覆盖。
根据制度要求,被插手干预人应在发现情况后全面、如实记录,填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作登记表》,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向行业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对紧急特殊情况,可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书面手续。
制度强调,对如实登记报告的被插手干预人予以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其信息;对不登记、不如实报告的责任人,以及泄露报告人信息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该制度的出台,是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清廉交易平台的重要举措,为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记者 刘景侠 通讯员 陈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