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买卖二手房、申请小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沙个别中介机构协助缴存职工通过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非法获利。此举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表示将进行严查,以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有序运行,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在职职工自住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专项资金。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明确,一方面有权依法依规对不符合自住住房要求的提取申请予以拒绝;另一方面将加强对购买二手房提取业务的审核。
对存在违规提取嫌疑的,该中心可要求提取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金转账记录等),并签署真实性承诺书;职工提取后1年内,中心会二次审查该套住房是否注销过户,如果注销则视为非自住住房,提取人应主动将已提取的公积金全额退回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拒不退回的,将被认定为违规提取失信行为。
对违规提取失信行为,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对失信人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将失信行为信息记入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等业务,限制期限为2至5年;(二)责令失信人在规定期限内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三)将失信行为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失信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四)通过中心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外公示该失信行为;(五)将失信行为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六)失信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该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业务均依法依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套取、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