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起,亳州市将滚动发放“徽动消费 乐享药都”惠民消费券,其中400万元汽车消费券从8月29日起开始发放,100万元油品消费券从9月8日起开始发放,总计500万元。据悉,本次“徽动消费 乐享药都”惠民消费券发放平台均为徽商银行App。
汽车消费券补贴对象为,在活动时间内,于亳州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在亳州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7座(含)以内非营运性质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且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根据购车价格的不同,消费券补贴金额也有所差异。个人购买新车车价(价税合计)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新车,每辆补贴2000元;车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之间的新车,每辆补贴4000元;车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每辆补贴6000元。每轮消费券的有效期为一周,过期未使用的券码将自动回收到资金池中。
本次发放的汽车消费券可与今年开展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需确保领券人与购车人为同一人,且每人、每车限用一张消费券。
消费券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消费者在抢券后即可使用。汽车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活动结束时间,收款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需为同一单位。消费者在核销时需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消费券核销券码等相关材料。
油品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在亳州市内加油消费人员,每轮消费券的有效期也设置为一周,过期未使用的券码将自动回收到资金池。
本次油品消费券分为三种面值,分别是2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4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和60元券(单笔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消费者在活动期间通过徽商银行App领取消费券,每人每种面值的消费券限领取一张。成功领取后,需在活动期间进行核销使用,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作废。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消费者可到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门店使用,但不可用于预付卡类产品,也不允许充值消费。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且不找零、不叠加使用。若消费券使用后,在活动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将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但优惠券金额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