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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新政:取消抵押物评估对房屋抵押状态限制的规定
浏览次数:56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字号
    近日,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北京市新增“电话贷款,服务直达”模式。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可致电12329公积金热线预留相关个人信息,由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电话指导借款人线上提交贷款申请,或委托受托银行代为提交贷款申请,后续业务由相关受托银行提供上门服务,无需借款人跑动。
   同时,取消抵押物评估对房屋抵押状态限制的规定。进一步构建高效、便捷的二手房贷款购房流程,房屋存在抵押的,可正常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评估核查确认书》,买卖双方同步办理贷款和解押手续,提升二手房交易效率。
   推动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借款人因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贷款受托银行在面签前应及时提示借款人线上办理二手房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过户、抵押登记业务需准备的材料,在面签现场可指导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平台完成相关线上操作,精简跑动次数,减少办事成本。
   扩大贷款受托银行数量。11家贷款受托银行均可按要求开展“网点受理、当日办结”“网上申请、上门签约”“委托代办、无需跑动”“电话贷款、服务直达”贷款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11家贷款受托银行承接上述服务的服务范围详见文件附件,对于未在服务范围内的,仍按原模式办理。后续将根据贷款受托银行服务情况,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届时以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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