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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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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居置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054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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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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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居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62268****702B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许静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3民初6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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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
2020年09月02日 |
案号: |
(2020)皖1623执2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一居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武云合垫付执行款26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38元,由被告安徽一居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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