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社会诚信,还会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近年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判决,安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力度,3年来共办理监督案件1004件。
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的工作情况。
通报称,2017年至2019年,就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安徽检察机关共办理监督案件1004件,2017年办理43件,2018年办理190件,2019年共办理771件。其中,抗诉320件,再审检察建议471件,审判人员违法检察建议172件,执行活动检察机关41件。
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24件,其中立案查处48件61人,涉及金额达4.7亿元;共受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起诉58件145人,审查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3件78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虚假诉讼具有隐蔽性强、发生领域集中、系列案件较多、法律从业人员时有参与等特点,为推动监督工作,近年来,省检察院持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力度的通知》,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
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安徽检察机关积极进行排查、查处,同时加强对涉及民营经济的债务纠纷、股权分配、企业破产等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
为了确保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有力有效,安徽检察机关拓宽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并主动出击,用好调查核实权。
针对虚假诉讼案件隐蔽性、欺骗性强的特点,安徽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主动监督意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查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或案外人,委托鉴定等调查措施,借助文检等技术手段,全面识别证据真伪。
同时,聚焦关键领域,安徽检察机关加大对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重点打击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以及法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并挖掘深层次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