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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清理涉农证明事项 一批申报“复印件”被取消
浏览次数:57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  【字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近日清理相关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5项证明事项涉及的24种证明材料被取消。

  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取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免税证明或免税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新增资本公积金的情况说明及入账资料(包括评估报告、产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电费发票复印件、运费发票复印件、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原料订单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标准化规模示范养殖场批准文件复印件,科技成果、专利或有关部、省级认定,由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纳税信用等级、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工商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取消龙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省级(包括相当于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文件复印件,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及示范合作社文件复印件,家庭农场工商营业执照及示范家庭农场文件复印件,带动农户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引种单位相应的资质,取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复印件,引种者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确定品种的适宜生态区,取消引种品种审定证书和公告复印件证明材料;品种在外省未被撤销审定或审定品种已提交标准样,取消原审定机构出具的引种品种未撤销审定(退出)证明和已提交标准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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